壹、 目的
激勵青年學生從事創意設計,為產業界發掘優秀設計人才,帶動國內產業結合學生投入產品創新之風氣。
貳、 報名資格
凡國內大專院校創意設計相關科系學生參加2008青年創意設計科系聯展展出者,均可報名該件作品參加。甄選作品限制條件如下:
1.為原創性設計。
2.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。
參、 報名程序
1.郵寄報名於即日起至2008年4月15日止(郵戳為憑),將基本資料、作品圖檔(燒入光碟)及作品簡介說明填寫清楚,請參閱附件之報名表。
2.掛號郵寄「報名表」及「作品光碟」至:台南市民族路2段22號2樓「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」收,或2008年4月15日下午5:00前親赴前述地址報名,可以團體名義收齊同時繳交。
3.繳交報名費,每件500元,請將款項匯至協會帳戶:
ATM繳納:分行005,帳號070-001-03272-9
轉帳:土地銀行-路竹分行(代號005)
戶名: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
帳號: 070-001-03272-9
報名必備繳交下列資料:
◎報名表:需繳交一份紙本,並另存電子檔一份於光碟內。
◎作品、作品圖檔光碟片(需電子檔解析度300dpi於光碟片,至少十張,以利專刊編輯)
◎數位媒體、影片作品請另附上完整作品:光碟上請註明組別、編號、作品名稱、播放媒體類型,限定輸出格式為.mov檔或.mpeg格式(.mpg檔),並附上作品截取圖,需電子檔解析度300dpi於光碟片,至少十張,以利專刊編輯。
◎繳費匯款單影本 :請與上述資料一併繳交以利查核。
肆、評選作業
1. 即日起開放報名
2. 2008年4月15日截止報名
3. 2008年5月3日配合「青年創意設計科系聯展」進場時間作業,由主辦單位於上午10:00至12:00於展場提供參賽作品標示牌,請參賽者將標示牌標示在作品右側,以利進行決選。
6. 2008年5月3-10日決選,評審委員依書面資料及作品現場進行決選。
7. 2008年5月11日頒獎典禮,頒發金獎、佳作獎暨廠商特別獎。
伍、 獎勵辦法
依決選結果頒發下列獎項:
1.全場大獎
從五類金獎中選乙名,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5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。
2.金獎
從五類參賽作品各擇乙名,扣除全場大獎外,其餘四名為為各類金獎,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。
3.優選暨廠商特別獎
將從入圍作品中評選出3名,得獎者由各主辦單位頒發獎狀乙紙、廠商提供之獎品。
4.佳作獎
不分類依積分排名選出5名,每名各得獎狀乙紙。
註:凡在學學生獲得獎項該作品之主指導老師,將獲頒感謝獎狀乙紙,上述獎狀若遺失補發需補發獎狀製作費用每張100元。
陸、評選標準
.產品設計類:包含產品包裝設計、工業設計、工藝設計、商業設計…等。
設計理念30%
設計完整性與創意30%
商品化可行性20%
外觀造型20%
.平面設計類 :包含企業識別體系、海報、攝影、插畫、廣告…等。
設計理念30%
視覺美感20%
設計完整性與創意30%
傳達訊息20%
.互動多媒體類:包含網頁設計、網路廣告類、動畫設計、遊戲設計…等。
設計理念30%
設計完整性與創意30%
操作效果20%
傳達訊息20%
.視訊影片類:劇情片、實驗片、電視廣告、MTV、紀錄片、影視多媒體…等。
設計理念30%
設計完整性與創意30%
技術表現20%
視覺美感20%
.其它類:其他不在上述規劃內容之作品,例如建築設計、景觀設計…等
設計理念30%
設計完整性與創意30%
文化特質20%
外觀質感20%
柒、評審委員
由主辦單位遴選產、官、學代表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選及決選。
捌、發行得獎作品專刊
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彙編專刊發行,供各界參考。
玖、連絡方式
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秘書 楊雅雯
地址:台南市民族路2段22號2樓
網站: http://www.designer.org.tw
電子信箱 ashin@designer.org.tw
電話:06-2295224分機222
傳真:06-2295224分機777
◎煩請在星期一到星期五下午13:30到下午5:00聯繫
拾、注意事項
1.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。
2. 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,如有不符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、抄襲等情事者,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,並召集評審委員會議處,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,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、獎品與獎狀。
3. 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,參賽者須配合。
4.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,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,不得有異議。
5.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,除報名表外,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。
6. 參賽者可提報一件或一件以上作品參加,每一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寫一份報名表。
7.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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